各二级学院(系):
我校2022届毕业生人数为5137人,毕业落实人数为5066人,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8.62%,较好地完成了我校2021-2022学年就业工作任务。现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1-202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参加2021-202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评选先进个人的需在就业指导岗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2个)
(二)先进就业工作者7名,评选范围为各部门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副主任、参与就业管理工作的辅导员等。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6名,各二级学院/系按当年初次就业落实率排名,前3名的二级学院/系(按毕业生100:1)可推荐带班就业指导老师3-4名,第4-6的二级学院/系(按毕业生200:1)可推荐带班就业指导老师2-3名,第7名及以下的二级学院/系按毕业生300:1的比例推荐1-2名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院系实际上报和毕业生人数,按比例择优推送。
三、评选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学院/系的实际,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计划,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2、二级学院/系领导重视,协调有力,落实“一把手”工程,与学校签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立二级学院/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年度就业工作前期有计划,中期有检查,后期有总结,发动全学院/系教职工关心就业工作,教职工能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或引进用人单位进校招聘。
3、主动参与学校就业工作,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就业培训及会议,有针对性开展好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形势分析、择业技巧指导、择业观念的引导等工作。
4、主动联系和走访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本学院/系毕业生,建立“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和“毕业生用人单位信息库”,有相对稳定的合作用人单位,以本学院/系为单位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
5、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每年的毕业生生源信息、求职补贴、升学和应征入伍等材料审核工作,组织好毕业生填写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和盖章发放工作,认真审核各种材料的补办、修改,无弄虚作假、错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6、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对毕业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和面向基层、爱岗敬业的教育以及和创业教育、诚信教育。
7、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执行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要求,按时、完整、准确地做好毕业生资源信息的上报工作;按时、优质完成本学院/系提出的就业目标。
8、建立完善有效的毕业生就业跟踪体系,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情况,保证就业率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022年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落实率高于学校初次就业落实率的平均值98.62%。
9、就业工作开展有计划、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
(二)先进就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并掌握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熟悉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在日常就业工作中,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就业工作。
2、积极联系企业并组织开展企业专场招聘会,及校园招聘会;注重对学生宣讲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教育效果较好。
3、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帮助毕业生及时获得就业信息,及时帮助毕业生解决在就业中碰到的具体困难。
4、在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积极利用各种就业资源为同学服务,成效显著。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类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
6、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管理相关工作。
7、连续在就业系统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就业系统相关岗位工作,学校本年度绩效考核优良等级及以上。
8、2022年所在二级学院/系毕业生初次就业落实率不低于学校初次就业落实率的平均值98.62%。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遵守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
2、积极主动地为学校提供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3、认真学习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就业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在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勤奋、敬业,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
4、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精神,在就业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向毕业生传达学校就业工作信息。
5、注重对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毕业生无恶意违约行为。
6、积极配合学院/系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7、上报就业信息准确、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到位,学生就业情况抽查(含省厅、学校、学院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
8、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尽职尽责,担任/带班就业工作一年及以上,学校本年度绩效考核良好等级及以上。
9、所负责班级或所带班学生初次就业落实率高于二级学院/系初次就业落实率的平均值。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参评就业先进集体的部门填写《2021-2022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申请》。先进个人的评选,在二级学院或云浮校区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填写《2021-2022学年先进就业工作者推荐表》、《2021-2022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学院/校区填写推荐意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并以二级学院/校区为单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发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科。
2、请于7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送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科(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对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核,提交院务会讨论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评比办法和表彰
通过学校评议,确定评选结果,学校将授予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就业工作者推荐表
3、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