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院系单位认真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宣传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一、文件依据
(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
(二)《在穗院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引》
二、补贴对象
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注:以上人员均需要提供对应证件或最新助学贷款合同1份,孤儿证和村盖章证明均不作为佐证材料)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四、提交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如上交的父母证件家庭成员名单里没有学生姓名,需附带提供户口本资料(户主页、持证人页和学生个人页)作为子女关系的佐证材料。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请学生上报时要注明,并交由学校发送广州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查询系统”或“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进行核验查实,学生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2. 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校时间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近1年的合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本人签名附“此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二级学院审核完退回学生本人(注:凡上报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报名表合同编号一定要对应上报的合同年份及编号,报了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不可再重复报其它困难类型)。
*3.学生有曾用名的
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有标注曾用名),如户口本无标注曾用名,则需增加派出所出据曾用名依据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三)学生上报本人银行账户(要求先查实自己是否有社保对应账户银行卡,“有”必须上报个人社保卡对应银行卡账户信息,查询指引:学生本人微信关注“粤省事”--进入yd222云顶线路检测中心查询点击“社保”--进入点击“社保卡”--进入点击“社保卡预约换行换卡”--通过认证登陆进入查看“个人信息”便可查看个人社保卡的发卡地市和原发卡银行,原发卡银行即本人社保卡对应的银行,知晓本人有对应的社保银行卡,请找到实体卡则直接填报社保卡对应银行卡账户信息,如不能找到实体卡请致电该银行客服或亲到对应银行查询了解本人社保卡对应银行账户信息或补办。又或申请注销,如要上报本人名下普通卡作为申请金发放卡前提一定是本人名下没有社保银行卡或注销名下社保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
查实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上报时请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名下银行账户、开户行以及对应的支行)。
*(四)学生按要求上报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需
有学生本人签名并手写银行卡号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信息。
五、申领流程(考虑学校暑假师生放假时间安排拟定如下工作)
(一)组织申请。各二级学院、云浮校区需于7月14日前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递交资料申请,并于7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把本学院符合申请学生资料统一交学校就业办审核。
(二)信息导入。学校就业办将复核所有通过预审的学生信息按模板导入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系统提交。
(三)省系统信息复核
毕业生工作部自收到各院校提交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院校对接老师。
(四)提交花名册
学校就业办将在收到反馈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以及《2024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报告》(以下简称:《申领情况报告》)一并寄送给广州市高指中心。
注:《花名册》须通过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直接导出。
(五)名单公示
学校就业办向市高指中心提交《花名册》和《申领情况报告》后,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官微等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广州市高指中心收齐院校提交的《花名册》和《申领情况报告》后,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赢在广州 招工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
(六)补贴发放
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市高指中心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不提交社保卡金融账户会影响系统录入),确无社保卡账户或已注销相关帐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二)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表: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
3.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就业办公室:020-32802341)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号:
学生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一寸 免冠照片 | ||
生源地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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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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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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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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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 类型 | 城镇( )农村( ) 请打“√” | 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是( ) 否( ) 请打“√” | 贷款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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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材料 名称 |
| 材料对应编码 |
| 材料核发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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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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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
| 开户银行 (须提供 具体支行) | 例:**省**市**银行**支行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若违此承诺,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效果,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 “困难材料名称”填写: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不填“困难材料名称”“材料对应编码”“核发机关”。
2. 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不提交社保卡金融账户会影响系统录入),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3. 该表和困难材料统一由各院校自行保管。
4.申请表和困难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附件2
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
院系名称:
省外户籍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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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户籍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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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3
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二级学院/云浮校区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地址 | 身份证件 号码 | 人员 类别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发证机关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助学贷款合同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有曾用名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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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共 人,补贴金额 元。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